发表时间:2023-09-2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使标准更具专业性和严谨性,同时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标准起草工作组参编单位。征集范围涵盖: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设计院、科研院所和高校。
意愿单位请填写《参编单位申请表》,回传至文末邮箱。
参与标准制定将有利于企业诸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市级技术中心等的认定,并有可能获得所在地市或科技园区等地方性参与团体标准的资金奖励,可在标准中署名,扩大行业的影响力、提升行业知名度。作为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团体标准有助于提高企业及产品的信用和权威性,更易获得合作方认可。符合有关奖项申报条件的团体标准可由团体组织推荐申报奖项。
1、参编资格
◆ 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规模限制;
◆ 参编单位在行业中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 参编单位专家、技术人员应熟悉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
2、享有权利
◆ 在标准前言参编单位名单中,列入企业名称;
◆ 在标准前言起草人名单中,列入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
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有对本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提出建议、与标准编制组讨论协商的权利。
3、承担义务
◆ 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参加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 能够共享本单位业务规则规范方面所取得的经验,为标准编制提供参考。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秘书处
电 话:0571-87067830
联系邮箱:service@zjxtjc.cn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1幢B区10楼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